SANZHENYI · INSIGHTS

强脉冲光项目的护目用品,为什么不能直接套用激光防护镜?

三真医 AI健康科技

先看结论:GB 38696-2025针对强光源非激光防护具,2026年9月实施。强脉冲光与激光的防护资料应分别核对,不能只看外观。

一些设备采购包附有同款护目用品,却同时宣传激光和强脉冲光项目。光源不同,防护用品适用文件也可能不同,需要在交付时明确匹配关系。

标准对象是强光源而非激光

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显示,GB 38696-2025《眼面部防护 强光源(非激光)防护具》为现行强制性标准,2026年9月1日实施,替代GB/T 38696.1-2020及GB/T 38696.2-2020。它与激光防护具标准的名称和对象不同,采购人员应先识别设备光源。

核对文件而不是镜片颜色

向供应商索取防护具标识、说明书、适用光源及相应测试资料,再与强脉冲光设备说明书中关于操作者和顾客防护的要求对照。营销词‘IPL专用’或‘全波段’本身不足以证明适配所有型号和使用设置。

把用品清单接入项目流程

机构应在项目培训、现场备品和领用记录中写明对应设备。若设备更换光源或升级,应重新核对防护配置。这里讨论的是防护用品管理,医疗美容项目的许可与人员条件仍须另外核对。

采购与经营核对清单

  • 识别设备属于激光还是非激光强光源。
  • 核对防护具标准、型号与测试资料。
  • 设备变更后重查防护用品适配关系。

常见问题

激光镜和IPL护目镜可以互相替代吗?

不能一概而论,应依据各自产品文件和设备防护要求判断。

参考资料

  1. 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原始资料

本文用于中国大陆光电美容仪器行业信息参考。具体产品分类、适用范围及机构经营条件应以主管部门公开信息和实际产品文件为准。

← 返回康养资讯